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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观点|滴滴顺风车重新上线?先正视两大核心问题

2019-08-09    

去年连续发生了郑州、乐清两名年轻女乘客被滴滴司机杀害的恶性刑事案件后,滴滴平台在有关部门的责令下宣布顺风车“无限期下线整改”。近日,关于滴滴顺风车动向的报道又多了起来,外界普遍认为这是滴滴在为顺风车业务重新上线营造舆论环境,试探社会公众和主管部门的反应。滴滴多名高管在不同场合表示,滴滴为提高顺风车的“安全”,减慢了公司发展速度,甚至舍弃规模和盈利作为主要目标,似乎诚意十足。然而,滴滴高管们始终刻意回避两个核心问题,而这两个问题恰恰是滴滴顺风车恢复上线前,必须给予社会明确答案的。

核心问题一:“滴滴顺风车”不是真正意义的顺风车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中,对于小客车合乘(顺风车)有着明确定义——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

归纳起来,现有法规认可的“顺风车”必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由合乘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二是合乘者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也就是不能以赢利为目的

但是事实上,停运之前的滴滴顺风车与其他网约车业务没有明显区别,同样采取乘客发布出行需求、司机接单的模式;在计费标准上,停运之前的滴滴顺风车在很多城市的定价已经接近当地巡游出租车的价格,如果算上多人合乘价格的叠加,甚至高于出租车价格,明显具有营利性质。滴滴顺风车还违反大部分城市关于一辆车每天最多提供2次搭乘的规定,使得一些“顺风车”实际成为整天在街上运营的“兜风车”。更具讽刺意味的是,一度高达15%-20%的抽成和几乎没有投入成本,使得顺风车成为2017年滴滴内部最赚钱的事业部门,全年为滴滴贡献了8亿元净利润,完全不是前滴滴顺风车总经理黄洁莉口中所称的“公益性的拼车平台”。正是由于顺风车有利可图,又游离在现行网约车监管法规以外,成为一些未获网约车资质的黑车继续从事非法营运的“避风港”,顺风车平台也由此成为藏污纳垢的“黑车聚集地”。

去年11月28日,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通报了滴滴存在的7方面问题,其中就有滴滴的“顺风车规则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涉嫌非法经营道路客运”

因此,如果滴滴想要恢复顺风车业务,必须改变其营利性质,对接单流程和计费标准做出必要调整,使其符合主管部门对于小客车合乘的定义。如果这些没有改变,只是一味强调所谓的“安全措施”,则其本质依然是具有营利性质的客运行为,不具备重新上线的基本条件。

核心问题二:滴滴平台网约车非法营运整改未见成效

顺风车问题是滴滴平台违规行为的重要一环,但是滴滴平台存在的问题并不止于顺风车一项。去年9月,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滴滴平台开展进驻式检查,通报了滴滴公司主要存在顺风车产品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网约车非法营运问题突出、应急管理基础薄弱且效能低下、社会稳定风险突出等7个方面33项问题,并提出27项具体整改要求,要求滴滴公司制定相应整改方案和具体措施,并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如今距离联合调查组提出要求的时间已经过去了8个多月,滴滴的整改成效如何,是社会普遍关注的,也是其顺风车业务能否重新上线的关键

从滴滴数次通报的“整改措施”中,我们很少看到其整治非法营运、车辆和人员全面合规化的举措和数据,相反,从一些地方整治非法网约车的行动中,可以发现滴滴向违规车辆派单的行为远没有停止。

以上海为例,滴滴尚未获得网约车经营许可,却长期从事网约车营运,并向大量未获资质的车辆和人员派单。7月2日,因未按期清退不合规车辆,执法部门对“滴滴出行”上海分公司开出《责令改正通知书》,限其于7月7日前完成整改。然而从7月8日起,无论是执法部门上户检查,还是线下路面检查,每一次滴滴平台的违规数量都高居首位。为此,上海的交通执法部门连续多天向滴滴上海分公司开出10万元的罚单。可是滴滴对此无动于衷,拒不整改。7月24日,上海市交通委执法总队两次对滴滴上海分公司进行检查,抽查的20个订单竟然全都是不合规车辆,违规率高达100%!此外,执法部门还发现滴滴公司存在故意屏蔽不合规车辆订单数据、未向监管平台推送的嫌疑,违规滴滴司机躲避执法检查、恶意冲撞执法人员的事件屡有发生。最近,上海松江区发生了一起恶性刑事案件,据了解,该案嫌疑人有刑事犯罪前科,案发前曾在滴滴平台从事非法网约车营运,由此可见,滴滴对于司机资质的审核和监管远没有落实,依然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

从接受约谈时承诺的“全部合规”到实际检查时的“全不合规”,滴滴上海分公司的所作所为不仅显示其毫无诚信,置国家和地方客运交通法规于不顾,更是对政府主管部门权威的公然挑战。

这样的“整改效果”,是无论如何不能让人满意的。希望联合调查组对滴滴去年至今的整改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并逐条向社会公布结果,在此基础上判定未来滴滴顺风车能否重新上线,而不能由滴滴平台自行决定整改是否已经完成、顺风车业务能否恢复运营。


7月28日,是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七部委《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正式颁布3周年之际,相比3年前,我国对于网约车市场的监管,无论制度还是技术都已经趋于成熟,依法运营的正规网约车平台数量大大增加,没有任何理由再为非法营运的网约车平台开脱。

同时,经过3年实践,管理部门也有必要对现行管理办法进行审视和必要修订,尤其是对于顺风车的监管需得到加强,按照国际通行的做法,顺风车的数据也应纳入监管平台,并且在总量上有所控制,尤其要禁止其以顺风车之名,行营运车之实。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无论是没有营运资质的非法网约车,还是披着“顺风车”外衣的黑车,都是危害出行市场健康发展的“病毒”,必须得到清除。在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开展的今天,我们相信国家和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在依法治国的理念指导下,不会见黑不打,更不会纵容“黑顺风车”再次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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