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7日,大众交通和大众科创监事会召开工作交流会,两个上市公司的监事参加会议。大众交通监事长袁丽敏主持会议。大众科创总经理孔炜、副总经理陈靖丰应邀参加了会议。
会上,监事们交流学习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认为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向全体股东负责,以财务监督为核心,同时对公司董事、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监督,保护公司资产安全、降低公司财务和经营的风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会议还听取了大众科创副总经理陈靖丰关于大众科创参与城市环保燃气行业的情况介绍。监事们认为,大众科创此次进军城市环保燃气行业,是继1999年东西大众实施资产重组后的又一次重大战略转型,进而增加了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公司的重大投资项目与监事会及时沟通,既是公司治理的基本要求,也是监事会加强监督、降低公司的财务和经营风险的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