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致人民日报公众号
今天,人民日报微信公众号就滴滴在部分地区增加车内录音录像等“安全新举措”展开讨论。对此,大部分网友意见一致,表示这样的举措“治标不治本”、网约车安全应从源头管理做起。网友们的反应说明,在滴滴连续发生恶性刑事案件之后,社会对于网约车的认知趋于理性客观,平台仅靠表面文章已经很难挽回公众信任。
我们对人民日报关注网约车安全、并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民众呼声表示赞赏和感谢。
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在过去两年中,不断呼吁网约车平台必须依法合规开展运营,在郑州空姐、乐清女孩被滴滴顺风车司机杀害的两起恶性案件发生后,更是数次向国家主管部门致函呼吁,滴滴的整改必须从最根本的合法合规化开始。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就曾指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同样要讲法治。时至今日,包括网约车平台在内的任何企业必须依法依规经营,已成为全民共识,这也是企业不可逾越的底线。
早在2016年,交通运输部等7部委联合发布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就明确规定,从事运营的网约车平台、司机和车辆,必须分别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然而,滴滴等个别网约车平台在办法出台后的两年多时间里,仍然在大多数未获许可的城市开展运营,并持续、大规模地向没有资质的司机和车辆派单,实质上就是在组织非法运营,使得大量黑车摇身变为“网约车”,对交通秩序、乘客安全、社会稳定均造成严重危害。一系列恶性案件的发生,是平台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乘客生命安全的必然结果。
9月5日,交通运输部等十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滴滴,开展全面检查。
9月10日,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和私人小客车合乘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明确于2018年12月31日前全面清退不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基本实现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和驾驶员合法合规化,并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
9月27日,交通运输部发言人吴春耕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滴滴出行等网约车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其中包括“非法营运问题突出”、“涉嫌行业垄断”等。
但是,我们看到,滴滴在乐清案件后的一系列“整改报告”中,刻意回避最根本的合法营运问题,始终在强调所谓的“一键报警”、“全程录音”、“紧急联系人”等未经公安部门认可的“安全举措”。正如网友们所言,这些举措最多属于事中事后的应急办法,并不能从根本上起到保障乘客安全的作用,只是“治标不治本”的表面文章,即便采取了这些措施,也无法保证郑州、乐清的悲剧不再发生。
对此,中国出租汽车产业联盟再次强调,滴滴的整改必须从源头合法合规化做起,应做到以下两点:
一、立即清理平台上不合规的车辆和驾驶员,停止向未取得合法资质的车辆及驾驶员派单,停止在未获得网约车经营许可证的地区开展运营;
二、及时向社会公布整改措施、整改进程和整改数据。
同时,我们也再次呼吁交通运输部等10部门组建的联合调查组,尽快做出对滴滴平台的正式检查结论和处理决定,并全面、严格执行交通部和公安部联合发布的通知精神,在2018年底前,实现网约车平台的合法合规化运营,真正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依法治国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