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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政府、市场在出租汽车改革中各自作用的思考

2018-07-06    

        出租汽车行业改革是一个系统工程,其中重要的一点,是要明确企业、政府、市场三方的各自作用。行业所涉及的各项问题中,分清哪些应由企业自主解决,哪些应由政府统一解决,哪些应交给市场去调节,只有责权清晰,各司其职,才能够真正实现行业的进步。

先看企业,作为市场经营主体,企业承担着承上启下和维护整个行业稳定的重要责任。企业应该自主解决的问题包括经营模式、车型选择,提升服务质量、管理效率、科技水平等,此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做好公益服务、依法纳税等。在经营模式上,究竟是采用承包金方式,还是收入分成,采用公车公营,还是个体挂靠,应该由企业根据自身性质、判断和市场环境,选择一条最适合的道路,不宜搞一刀切。政府可以提供指导,但是要摈弃计划经济模式下的思维方式,一手包办,毕竟承担盈亏后果的是企业而不是政府。车型选择也是一样,俗话说鞋子合不合脚只有穿的人才知道,什么车型适合营运,一线企业更有发言权。现在有些地方政府要求巡游出租车统一采用技术和配套设置并不完善的新能源车型,一定程度上还是搞形象工程或地方保护主义的思维作祟,忽略了企业的经营自主权和驾驶员利益。在服务质量方面,政府应该设立底线标准和奖励机制,淘汰标准以下的企业,对于服务质量卓越的企业给予新增营运额度等奖励。而在具体实施方面,则应鼓励企业根据自身情况进行创新,或通过优质优价、优车优价的方式提升服务品质。

再看政府,最重要的职责是打击非法营运和不公平竞争,创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这些只有政府才有权限和能力可以做到。此外,还需在宏观层面科学制定城市交通发展规划,明确出租汽车定位,理顺出租汽车与公共交通的关系,同时建设好出租汽车运营的配套设置,为出租汽车驾驶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如就餐、如厕、停车等方面的便利,以及为新能源出租车提供足够的充电桩。

最后看市场,出租车行业的哪些问题应该留给市场来解决呢?首先是运价,绝大多数地方长期以来实行铁板一块的政府定价,已严重制约了企业的经营动力和发展活力,尤其是在与新兴的网约车正面对抗中全面居于下风,有必要尽快从政府定价转为政府指导价,在设定合理的定价机制前提下,授予企业一定的自主权,通过市场的无形之手发挥调节作用,可以像银行贷款一样,在基准利率上允许在一定范围内上下浮动。其次是车辆运力,非法网约车的泛滥,一方面是资本的诱导所致,另一方面说明巡游出租车的供给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两者间存在较大缺口,因此有必要根据市场变化进行合理调节,制定一个灵活有效的准入和退出机制,逐渐将出租车运能保持在一个供需平衡点。

        出租汽车行业中有些规则应该具有弹性,比如价格、运力、经营模式等;有些则应该是刚性的,比如非法运营,是非黑即白没有模糊地带的。可惜的是,现在两者之间正好相反,需要有弹性的规则无比僵硬,而理应泾渭分明的非法运营却显得弹性十足,成为行业健康发展的最大绊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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