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公交金山分公司近日制订劳务工用工管理规定,加强劳务工管理力度。随着用工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劳务用工的形式在员工队伍中占的比例逐渐增大,为切实完善制度化管理,分公司要求各车队在认真贯彻执行的同时,结合司乘人员专业会告知全体员工,确保知晓率,并做到劳务人员人人签名。
用工管理规定,劳务用工人员在合同期内受到新闻媒体表扬,服务态度热情得到乘客好评,安全无事故,创收意识较强、完成生产指标业绩较好,获得分公司级以上各类先进表彰等工作表现的,将优先续签。
对在合同期内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发生信誉事件,发生收钱不给票、多收少给票、出售废票等票务违纪行为;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或物损,在营运中拒查、漫骂或殴打管理人员,发生乘客投诉反映有严重票务问题和怂恿乘客投诉、经常完不成生产指标(以三个月为限)或连续三个月营业收入在该线末位等情况的;将终止劳务上岗合同。
用工管理规定还明确,对劳务用工人员在劳务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和发生信誉事件,收钱不给票、多收少给票、出售废票、抽芯票等涉及贪污行为,丢失票款、缺少票款或不按规定缴纳票款等情况的,将纳入履约保证金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