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车时说一声“我是场里的”的,手里扬一扬公交工作证,就能免费乘坐公交车,这样的场景自明年1月1日起将在大众交通集团公交板块的车辆上消失。
12月下旬,大众交通集团出台《大众交通集团公交板块员工交通费补贴实施办法》取消免票特权,此项举措将在改善公交员工福利的同时,确保企业正常的营运收入,堵塞漏洞,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1996年上海公交“三制”改革前,人手一张月票是当时特定条件下的一项职工福利,但并不代表公交职工可以免费乘车。然而长期形成的习惯和认识误区,使公交月票取消后,职工凭工作证免费乘车成了不成文的规定,沿袭至今。如今范围还扩大到了职工家属、早已离开行业的人员,甚至还出现了假冒的公交职工。
持工作证免费乘车违背了《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使企业蒙受了经济损失,更与国际大都市的文明进步格格不入。新《办法》出台将对这一现象进行根本性改变。《办法》适用于大众交通集团公交板块所属企业除实行年岗薪制管理人员外的所有员工,规定在岗员工每季度可报销最高额为360元交通费,发放范围内的非在岗员工每季度可报销最高额为120元交通费。集团公交板块员工未按规定付费乘车,且劝告无效,视作违纪,企业可按如下条款处罚:
第一次,按《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条例》规定,给予加收营运收费标准五倍的罚款;第二次,停止报销当事人1-3个月交通费;第三次,停止报销当事人4-6个月交通费,并由所在企业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凡发生拒付车费,且无理取闹,故意扰乱营运秩序者,由所在企业给予行政记过直至辞退。